

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是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下簡稱危貨車輛)區別于其他車輛的外觀特征,可以對相關作業人員、周邊社會車輛和社會公眾提供安全警示。新GB 13392標準對標《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公約》(ADR)等國際規則,將標志燈更改為矩形標志牌,增加了特殊標志牌,進一步完善了危貨車輛標志種類、生產及使用要求,對于提升標志產品質量和性能,精準識別貨物危險性信息,提高事故應急處置針對性,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工業和信息化部自2025年4月1日起,對新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危貨車輛車型,按照新GB 13392標準要求開展審查和公告,其中矩形標志牌可使用同尺寸無UN編號、危險性識別號和分割線的空白矩形標志牌代替,不再審查標志燈。在2025年3月31日前已獲得型式批準的危貨車輛產品,應按照新GB 13392標準要求完成相關整改工作。
各地公安機關自2025年4月1日起,應按照新GB 13392標準要求,開展危貨車輛登記查驗,并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指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按照新GB 13392標準開展檢驗,不再查驗標志燈。危貨車輛辦理注冊登記時,應當審查比對《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確認是否按規定配備車輛標志牌。辦理在用機動車安全檢驗時,罐式車輛以及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車輛應檢驗是否配備車輛標志牌;其他危貨車輛是否配備車輛標志牌,不作為檢驗項目。對按GB 13392—2005標準配備標志燈且未移除的,不視為違反新GB 13392標準的規定。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自2025年4月1日起,要指導相關機構按照新GB 13392標準做好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其中矩形標志牌可使用同尺寸無UN編號、危險性識別號和分割線的空白矩形標志牌代替。嚴格按照新GB 13392標準進行檢查和審驗,督促運輸企業按照新GB 13392標準使用標志牌。
各地消防部門要充分了解標志牌,特別是矩形標志牌上危險性識別號的意義,注意與交通運輸部門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等信息對比核實,并依法會同相關部門采取科學有效的處置措施,進一步提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的針對性和專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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